后勤管理处
7月7日,后勤管理处举行学生第四食堂经营管理权回收签字仪式。饮食服务中心副主任刘沁与江西志凌餐饮有限公司负责人签署回收协议。后勤管理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师生代表共同参会。
会上,刘沁主任代表后勤处对双方的合作进行了回顾,对江西志凌餐饮公司在保障师生伙食、提高办学效益、保证发展稳定等方面做出的贡献予以肯定。他表示,回收学生第四食堂经营管理权,一是合同自然到期,合作终止。二是饮服中心为贯彻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精神,也是学校党委新形式下强化育人工作的需要,更是全校师生的共同愿望。
此次签字仪式的举行,标志着学生四食堂的经营管理权正式回归学校。后勤管理处在完成回收手续后,将本着“保证质量,丰富伙食,适度调整,保持稳定”的原则,合理调整布局,对部分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积极改善就餐环境,提升服务,努力将其建设成为师生满意、社会放心的高标准学校食堂。